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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二次集中学习
作者: 来源: 点击量: 发布日期:2024-05-21

2024年5月17日,历史学院召开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二次集体学习,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历史学院领导班子和行政党支部部分成员参加学习。院党委书记刘安志主持会议并作小结讲话。

会前,与会人员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个人自学。会上,院党委书记刘安志领学了《条例》第二编的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全体与会人员以接力领读的方式学习了《条例》的第八章至第十一章。此外,与会同志还逐字逐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内容,领会《规定》颁布实施的内在要求、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

接着,与会同志交流分享了学习体会。院党委书记刘安志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三次修订《条例》,体现了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严明纪律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悉心体会,在工作中坚守底线、原则,积极作为,敢于担当,把学院各项事业搞上去。

院党委副书记刘超表示:通过对《条例》原原本本地学习,让我们意识到新修订《条例》不仅是对个人责任的重申和定义,也是对领导干部言行“底线”“红线”的界定和明晰。我们必须从内心深处树立起对纪律的敬畏,让纪律意识成为我们日常行为的自然反应,从而在复杂多变的现实中保持定力与清醒。学习《条例》,绝非仅停留在理论层面,而是要在实践中检验与提升。”

副院长郑威表示:通过学习党纪,深刻认识到作为一名教师党员,必须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切实为学生服务。学习党纪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不断地学习、实践和反思。只有不断地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才能更好地履行党员的职责和义务,为国家的高等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简帛研究中心副研究馆员李静表示:通过这次学习,深刻体会到党的纪律对于党员的重要性。它不仅是党员行为的底线,更是党员精神的支柱。只有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我们才能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才能在各种困难和挑战面前坚定信念,勇往直前。

刘安志做总结发言。他强调,全体党员在学习时应认真把握“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要求,要联系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力争取得实实在在效果。他表示,院党委要抓好落实学院各党支部开展学习《条例》的主题党日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