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教务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转专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14〕4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2年修订)》、《武汉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2〕20号)、《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武大本字〔2017〕50号)中有关转专业的规定,结合历史学院普通本科培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凡被历史学院录取的学生,因各种原因申请转专业者,必须符合以下相关条件:
(一)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
(二)已取得本校学籍,且在本院就读时间在一学期以上:
(三)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任何处分:
(四)了解转入专业基本情况,对该专业有兴趣或专业特长。
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二)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三)国防生、艺术类专业学生(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表演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设计学类)、强基计划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专业新生中高考成绩低于同省同科类其他专业普通类计划录取最低分或征集志愿录取的学生;
(四)2022级高水平运动员(因学生身体原因不能适应专业学习的按《武汉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2〕20号)执行);
(五)四、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5+3一体化专业,四、五年制,5+3一体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六)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
(七)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第三条 转专业人数控制标准:
(一)申请转出历史学院的学生必须符合本学院转专业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并经过学院资格审查同意。
(二)申请转入历史学院的学生,其转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学院核定招生人数的26%。转专业学生一般转入同一年级或下一年级。(转入学生原则上属于历史学大类培养,后期根据学院相关要求分专业学习)
第四条 转专业时间:
2022-2023学年前四周(2023年2月20日-3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第五条 转入标准和考核办法:
(一)申请转入本院相关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转出学院的相关要求,且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二)申请转入本院的学生,必须熟悉和热爱本院的相关专业,身心健康,具有一定的学术潜质,且之前的学业成绩较优秀。
(三)申请转入本院的学生,本院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笔试和面试,考核合格者方才可转入本院相关专业就读。
(1)笔试。满分40分,测试内容为古代汉语的阅读与理解,考试时长30分钟。
(2)面试。满分60分,考生提前抽取试题进行回答和自由问答,主要考核历史学专业基础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同时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与心理素质。每位考生时长不超过15分钟。
第六条 转专业具体办理程序:
(一)2023年2月20日-2月21日,学生在武汉大学本科教务管理系统上提交转专业申请;
(二)2023年2月22日-2月23日,学院线上审批本学院学生的转专业申请;
(三)2023年2月24日-3月1日,历史学院通知并组织学生考核,根据本院转专业计划和学生考核结果审批并签署意见,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登录武汉大学教务管理系统,核对拟转专业的学生信息。
(四)2023年3月2日,历史学院上报本科生院审批。
(五)2023年3月3日-3月9日,学校审批。待学校审批结束后,本科生院网页上公布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第七条学分转换
经批准转专业学生,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学业。学生转专业前已修完的课程,如与本学院转入专业要求修读的课程在学分数和学习要求上相同或相近,可替代,不必重修。其余已修完的课程学分转为选修课学分。对转入专业已开完的课程,转入学生尚未修读的,应重新修读。
第八条 附则
本办法由历史学院负责解释。
武汉大学历史学院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