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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院2025年普通本科生转学院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来源: 点击量: 发布日期:2025-01-10

按照学校教务部《关于做好2025年2024级普通本科生转学院工作的通知》,遵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武汉大学普通本科生转学院管理办法(试行)》(武大本字〔2024〕28号)《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武汉大学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2〕20号)中转学院的相关规定,结合历史学院普通本科培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凡被历史学院录取的学生,因各种原因申请转学院者,必须符合以下相关条件

(一)热爱祖国,勤学上进,品行端正;

(二)已取得我校学籍,且在校就读时间在一学期以上、二年级以下的学生;

(三)了解转入学院专业基本情况,对该专业有兴趣或专长。

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允许学院

(一)使用专业考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学生、强基计划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

(二)戏剧影视文学、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护理学等单列专业的学生,其高考成绩低于同省、同科类、普通类专业录取最低分者的;

(三)高水平运动队学生招生入学专业,除因学生身体原因不能适应专业学习外不得变更;

(四)保送至小语种相关专业的学生;

(五)四、五年制专业学生不得转入5+3一体化专业,四、五年制,5+3一体化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八年制专业;

(六)与学院签订不能转学院协议的;

(七)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八)其他根据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招生政策规定不能转学院的学生。

第三条 转学院人数控制标准

(一)申请转出历史学院的学生必须符合本学院转学院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并经过学院资格审查同意;

(二)申请转入历史学院的学生,一般转入同一年级,接受历史学大类培养,后期进行专业分流;

(三)接收人数以学校统一发布为准。当报名人数小于等于拟接收人数时,学部内的原则上全部接收,跨学部的可组织考核,对严重不符合学术要求的拒绝接收。当报名人数大于拟接收人数时,可组织考核,遴选接收符合一定学术要求的学生。

第四条 转学院时间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第一周至第三周,逾期不再受理。

第五条 转学院具体办理程序

2025年2月17日-2月18日,学生在教务系统上提交转学院申请;

2025年2月19日,转出学院在教务系统上审批本学院学生的转学院申请;

2025年2月20日-2月26日,转入学院从教务系统上导出申请转入本院学生的名单,通知并组织学生考核;

2025年2月27日,转入学院在教务系统上审核转入学生的申请;

2025年2月28日-3月6日,学校审批;

2025年3月7日,转入学院教学秘书根据获准转学院学生名单,指导学生办理转学院的相关手续。

第五条 转入标准和考核办法

(一)申请转入本院的学生,必须符合转出学院的相关要求,且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二)申请转入本院的学生,必须熟悉和热爱本院的相关专业,身心健康,具有一定的学术潜质,且之前的学业成绩较优秀;

(三)申请转入本院的学生,本院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笔试和面试,考核合格者方才可转入本院就读。

(1)笔试。满分40分,测试内容为古代汉语的阅读与理解,考试时长30分钟;

(2)面试。满分60分,考生提前抽取试题进行回答和自由问答,主要考核历史学专业基础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同时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与心理素质。每位考生时长不超过15分钟。

条 学分转换

经批准转学院学生,按转入学院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学业。学生转学院前已修完的课程,如与本学院转入专业要求修读的课程在学分数和学习要求上相同或相近,可替代,不必重修。其余已修完的课程学分转为选修课学分。对转入专业已开完的课程,转入学生尚未修读的,应重新修读。

第七条 其他说明

学生应充分考虑本人的兴趣、专长及转学院计划数,严肃认真地对待此次转学院。转学院志愿一经提交,不得更改;转入学院一经确定,不得更换或撤销。

条 附则

本办法由历史学院负责解释。

武汉大学历史学院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