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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点击量: 发布日期:2024-09-14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武汉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武大本字〔2021〕13号)、《武汉大学推荐优秀2025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及活动加分指导意见》(武大本函〔2023〕179号)、《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历史学院实际情况,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推免生工作。

组长:刘安志

成员:刘安志、杨国安、刘 超、郑 威、李英华、王 萌、吴淑敏、张士伟、邹秋实、王佳薇、孙 琳

2.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学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相关工作人员,学院将报请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

3.转段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推免生条件

1.本次推免对象为武汉大学历史学院2025年毕业的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专业发展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其他学术不端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成绩优秀,专业培养方案中专业必修课(含大类平台必修课)无首考不及格情况;公共必修课(含基础通识必修课)重修后无不及格情况;中国文化、中国历史、中国法律和中国国情相关课程重修后无不及格情况(港澳台生)。

7.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或者TOFEL成绩90分及以上;艺术类学生与高水平运动员,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雅思成绩5.5分及以上或TOFEL成绩80分及以上。

8.符合武汉大学港澳台学生培养要求的港澳台本科生可申请推免,按照本推免细则,与其他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起进行综合排名。

9.凡有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或国际组织实习等活动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10.有转年级、休复学等情况的学生,学院根据其具体情况确定学生是否具有推免资格。

三、推免指标

目前学校分配至历史学院的2025届总推免名额为16名。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24年9月5日--9月14日,学院拟定推荐办法,公布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人员名单、推免名额、推免生条件和工作程序,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各班评议小组对提出申请者进行评议和核查,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具体规定参见《历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2.2024年9月15日,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提出推荐候选人名单及排名等相关信息报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3.2024年9月23日,学院将公示后的拟推免名单和推免工作相关情况的报告上交本科生院,拟推免名单提交后不可变更。

4.2024年9月23日--9月24日,学校审核有关材料,汇总上报。

5.2024年9月25日,推荐阶段截止。

6.2024年9月26日,学校推荐工作结束。

五、推免生的管理

1.推免生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推免生的学习成绩、综合能力介绍等材料要真实有据,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推荐资格,同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已录取为推免生的学生本科阶段不得办理出国和就业手续。

4.推免生在毕业时不能顺利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的、第四学年出现必修或专业选修课程不及格现象的,学院有权提请学校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5.推荐免试攻读校外硕士研究生者按接收单位规定办理有关事项。

6.凡违反上述管理条款者,除取消推免生资格外,按学校文件规定处理。

7.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武汉大学历史学院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