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核工作,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综合考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兼顾疫情防控要求和人才选拔需要,灵活选用适宜方式开展综合考核工作,严防疫情风险。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发展前景、自身特色,强化对学生学术道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全面考核和综合评价。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确保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稳妥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
二、组织机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刘安志 刘礼堂
副组长:杨国安
成员:曹盛英 刘超 余西云 郑 威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考虑疫情防控、综合考核录取、网络技术、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工作。组织各专业和研究方向的综合考核小组具体实施相关综合考核工作,对涉考涉招工作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业务等方面的培训,确定候选人名单,组织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确定初录考生名单。公开有关信息,受理考生申诉并作出解释及处理。
三、外语考察方式
学校不再集中举行外国语综合水平笔试,根据考生提交材料,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认定为外语综合水平考核合格:
1.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2分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成绩60分及以上,或托福成绩8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6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00分及以上;
2.本科学历或研究生学历为国外学历(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
3.其他能够证明外语综合水平的条件。
四、候考人资格考核细则
考生资格考核主要以考生的报名信息、提交材料为依据(如发现材料不实等虚假内容,取消考生报名及录取资格)。资格考核内容包括:考生教育背景评估、科研能力评估、外语水平评估。评估将折算成分数进行累积。根据该累积分数,在同一招生导师的报名考生中进行排名,结合导师提名意见,从高到低遴选,原则上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进入下一轮综合考核环节。
(一)教育背景
本科毕业院校 |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
15分 |
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
12分 |
|
其他高校 |
9分 |
|
硕士毕业院校 |
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
15分 |
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
12分 |
|
其他高校 |
9分 |
(二)科研能力
考生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著作、译著、所从事的科研课题及所获科研奖励四部分,作为考生科研能力积分的主要依据。各项积分指标如下:
1、论文
级别 |
分数 |
级别 |
分数 |
SSCI、A&HCI、SCI收录的刊物或在武汉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规定的奖励期刊 |
30分/篇 |
CSSCI来源期刊、CSSCI集刊 |
15分/篇 |
CSSCI扩展版 |
12分/篇 |
一般公开出版刊物 |
3分/篇 |
2、著作
级别 |
分数 |
权威出版社 |
30分/部 |
一般出版社 |
15分/部 |
3、译著
级别 |
分数 |
权威出版社 |
25分/部 |
一般出版社 |
12分/部 |
4、科研项目
级别 |
分数 |
国家级 |
25分/项 |
省 级 |
15分/项 |
校 级 |
6分/项 |
5、科研奖励
级别 |
分数 |
国家级 |
25分/项 |
省 级 |
15分/项 |
校 级 |
5分/项 |
说明:
(1)以上成果根据篇、部、项进行累计积分。
(2)成果必须为本人硕士在读及硕士毕业后的科研成果,且本人为第一作者署名(硕士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可视同第一署名)。
(3)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不得少于3000字。
(4)在一般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累计得分不超过6分。
(5)成果为书评,按照对应刊物的级别的50%计分。
(6)与学术无关的奖励不加分。
(三)外语水平
达到外语综合水平考核合格条件的考生,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计算方法见下表:
外语水平 |
计分 |
英语六级560分以上(或雅思成绩7.0分以上;或TOEFL成绩100分以上;或GRE成绩320分以上;或专业英语八级成绩合格及以上) |
20 |
英语六级485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TOEFL成绩90分以上;或GRE成绩310分以上;或专业英语四级成绩优秀) |
15 |
英语六级422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分以上;或TOEFL成绩80分以上;或GRE成绩300分以上,或专业英语四级成绩合格或良好) |
10 |
英语四级500分以上 |
8 |
英语四级425分以上 |
5 |
外语水平 |
计分 |
日语N1旧版成绩330分及以上 |
20 |
国际日语能力一级考试300分以上 |
15 |
日语N1新版成绩100分以上 |
10 |
日语六级合格及以上,或日语N2成绩合格 |
5 |
注:多种语言成绩,以换算后的最高分值项为准,不累计加分。
五、资格审核
(一)时间:2021年5月7日8:00-11:30。
(二)地点:振华楼历史学院219办公室
(三)所需材料:
1.《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及心理素质鉴定调查表》(附件一);
注:上表须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详细评价,并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并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2.《诚信参加综合考核承诺书》(附件二);
3.二代身份证原件;
4.往届生持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原件;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学院将对考生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对考生身份的核验,严防“替考”,入学前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及材料进行再次复查,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六、综合考核
(一)综合考核内容和形式
综合考核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外语水平考核。各外语考核小组同时进行,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不少于10分钟,主要是口语和听力。
2、学术素养考核。考核形式为考生提交学术论文代表作(含学位论文),导师对其进行考核。
3、创新潜质考核。各专家考核小组同时进行,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内容包括拟报考学科内某一问题的学术前沿分析、博士学习期间研究计划简述。主要考察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以及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
全部考核分为外语水平考核、学术素养考核、创新潜质考核三个时间单元。
(二)考核成绩评定
综合考核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综合考核总评成绩计算方式是:学术素养(占30%)+外语水平(占10%)+创新潜质(60%)。各项考核成绩和总评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为不合格)。学院将根据总评成绩依次排序,作为综合考核录取依据。
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一级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具体安排
1、时间:
时间 |
内容 |
4月30日-5月7日 |
学术素养考核 |
5月7日下午 |
跨专业考生加试(笔试) |
5月8日 |
外语考核 |
5月9日 |
专业考核 |
详细安排将在学院综合考核QQ群(群号:1018101371)中发布,请各位考生注意保持手机畅通,候选人名单确定并公示后,学院会逐一电话联系,通知综合考核相关事宜。
七、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及心理素质鉴定
1、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及心理素质鉴定是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学院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及心理素质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素质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
3、学院在综合考试时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导师等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线上交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初录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八、体检
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信息公开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将按学校的统一要求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将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或武汉大学历史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本细则未尽事宜以《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为准。
武汉大学历史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电话:027-68753810;邮箱:lsxy220@sina.cn。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博士招生办公室,电话:027-68754920。
附件一: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及心理素质鉴定调查表.docx
武汉大学历史学院
2021年4月21日